我们无法不注意到期刊:上帝的教会之信息, 册I,编号10 (1997年11月21日)中,坚守相当嘲讽地由上帝普世教会圣职者服务所教导的虚构主张,指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是以利亚的一封信函。这些弟兄们也被教导说加纳特德阿姆斯特朗是以利沙,斗蓬应给予他。然后这些弟兄被教导说,这斗蓬已落在约卡克、即以利沙身上。这么教导的圣职服务在说这些的时候将经常尴尬地清他们的喉咙,因为它是那么明显的荒谬。
现在是对这虚构说法运用一些清晰思考的时候了,而且希望是一次过,使它在教会中剩余有思考能力者的脑中休止,并避免我们因教会中经洗脑少数者所发出的主张而面对更多困窘。
上帝的允诺
- 以利亚将到来并将复兴万事(玛拉基书4:5-6)。
- 基督说以利亚确实将到来并复兴万事。他也说他已到来,并提到施洗约翰。因此,将到来的以利亚是以一个原型为先。
测试:若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是以利亚,那他必已复兴万事。他已去世,因此他的作业已完成。他本身不能再做些什么,一直到第一或第二次复活为止,视他本身是在哪一个次复活中。
若我们可以找到一个他未复兴的事物,那根据定义他不能被论为将到来的以利亚,因为根据被认可的陈述,他不可能已复兴万事。
现在有不正直的主张指他启动了万事的复兴。这论点可运用在教会中的任何人身上,从基督至第一世纪的使徒起。
测试例子 1:禧年系统
圣经的什一税和律法系统的正确运用有赖于禧年。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或他的圣职服务不曾在任何地方宣称他复兴了禧年系统。他的一些圣职服务者知道并承认他们知道禧年系统可在什么地方被鉴定和复兴,但没有人向弟兄们确定禧年系统,或复兴它(见文章以西结的异象之意义(No. 108))。
律法的正确阅读以及什一税系统依赖这个系统(见文章什一税(No.161))。被制定取代禧年的是一个从个人洗礼起的虚构三年周期,而每个人被指示以每三年为基础纳什一税。这明显地与圣经对立,圣经只要求在七年周期的第三年缴‘第三年的什一税’。此外,根据律法,第七年非纳税年。因此,赫伯特阿姆斯特朗不但未复兴禧年周期,而他也教导反对它,并指示他的圣职服务教导反对它。光是以这理由,他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2:律法的阅读
根据律法本身,整个律法必须在禧年周期的第七年中的每七年节日上阅读。这以以斯拉/尼斯米从号角节开始, 以及在住棚节。这明显地由以斯拉和尼希米在他们的复兴期间依照律法实行(尼希米记8:1-18; 也见文章与以斯拉和尼希米同读律法(No. 250))。律法在申命记31:9-12 (见有关律法系统文章, 编号252-263)中可见。这未在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的圣职服务中实行。因此,他并未复兴律法的这一方面;因此,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3 和4:月朔和历法
以赛亚书66:23 清楚地指出月朔是在最后的复兴中恢复(见有关月朔各论文以及上帝的历法(No. 156))。因此,有关的理解必须是最后复兴的一部分。月朔非由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所复兴。他早期曾遵守一些月朔-晚间圣经研究,但后来放弃了它。实际上,这些圣经研究是在希勒尔日历所指定的日子进行,我们知道基督时代未使用这历法,而且它不是基督或施洗约翰在神殿期间所用的历法。
因此,以这两个理由,他也不可能是将到来的以利亚,因他并未复兴月朔或基督和以利亚原型,即施洗约翰所用的正确历法。因而可断定,以利亚当与他的众前任和弥赛亚一样使用相同的历法和系统。
测试例子 5:献祭
以利亚必须复兴正确的献祭系统。每年有三项献祭:在逾越节、在圣灵降临节以及在住棚节的收藏节。这些祭品须在节日的开始而且不可留到隔天早上(出埃及记23:14-19)。也见文章献祭(No. 275)。
赫伯特阿姆斯特朗并未这么做。他制定了七项献祭而非三项,以这理由,他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6:赎罪
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教导及指示在赎罪日须作献祭节,而这是清楚地被禁止的。从出埃及记30:15看来, 赎罪税是没有人可给比他人更多或更少的税务。这是律法。这项税务由基督代我们支付(见文章赎罪(No. 138))。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7:禾捆摇祭
禾捆摇祭是教会一项被指令的集会。利未记23:11 训令在其他集会之中举行这项集会(见文章禾捆摇祭(No. 106b))。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未复兴禾捆摇祭服务,而以这理由,他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8:愚蒙和犯错者的圣化
圣经指令,在正月的第七日,愚蒙和犯错者得被圣化(以西结书45:20; 也见文章愚蒙和犯错者的圣化(No. 291))。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的圣职服务并未这么做。因这理由,他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9:月朔和正月
上帝的屋子是定在这一天圣化(以西结书45:18)。正月初一是一个严肃的集会 (诗篇81:3) (见文章神殿的圣化(No. 241) 和 月亮和新年(No. 213))。上帝普世教会未在任何时候遵守这日子。It赫伯特阿姆斯特朗从未教授或提倡这些节日。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10:王的税
以西结书45:9-17 详述了王征税的本分(这在什一税(No. 161)一文中有探讨)。这在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的圣职服务时期未有进行或受到处理。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11:逾越时期
申命记16:6-7 描述遵守逾越节的程序。早期的教会遵守这时期(见文章逾越节(No. 98))。逾越节的时期是要在我们的居所外遵守的。我们被准许在除酵节的第一个圣日早上回家。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未教导这一点。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12:假预言
若他们所说的不与律法和证词相符,他们必不得见晨光(以赛亚书8:20)。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有意地教导与上帝的这些律法对立。他也发表了无数的假预言(见文章假预言(No. 269))。以这些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13:众父子的心
以利亚前来使众父的心转向众子以及众子的心转向父。赫伯特阿姆斯特朗 在他本身的家里无法做到这一点。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测试例子 14:摩西之歌的恢复
选民的另一个测试是,他们唱摩西之歌和羔羊之歌(启示录15:3)。有关的争论或是羔羊之歌仍未被给予,若它的确不是雅歌(见文章雅歌(No. 145)), 摩西之歌无疑已被给予,而原有的音乐可以并应该恢复-这在1998年律法的阅读中完成(见文章出埃及纪15中摩西的歌 (No. 179))。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未这么做,同时未复兴任何其他原有的圣经音乐。以这理由,他也不可能是以利亚。
结论
我们不必借助经常在教会本身的刊物中被证明的、诽谤性的谴责和漫骂的指责,来作显眼的以貌取人和触犯圣经和民事法律。这些理由本身已符合必要条件。无论如何,教会助长它们知道这些由不但是身为教会受洗成员,也是这信仰的圣职服务人员的赫伯特阿姆斯特朗和他的圣职服务所犯的过错,是一个永远的羞耻。
如一名读者在期刊:上帝的教会之信息第4页中所提及,它不只是4万人回家。它是几十万人泄气地回家千上万,而其中很多是圣职服务者,值得赞扬的是,他们不能容忍他们在帕萨迪纳所知道和看到的。
断言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是以利亚,是对那些读了圣经并设法悔改和追随基督者智力的侮辱。与教会的其他较早纪元相比-如伦敦的基督复临安息日磨坊院教会,或第十五至十九世纪的东方韦尔多教派-上帝普世教会不但未复兴万事,它对先前世纪学说的理解和纯洁及教导方面也深为不足。
指赫伯特阿姆斯特朗是以利亚的主张,是企图逃避一项基本问题的软弱努力。那问题是证明万事的职责,坚守那真实的,并敬畏和战栗地制定本身的拯救。藏在这主张背后的人实际上是在说:“我在我无知的适宜室温里很快乐,而且我将依赖他人的努力来使我进入天国”。圣经显示这是不可能的。将任何人留在这自欺欺人的情况中,是不仁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