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面对来自各源流的迫害,上帝的教会(其崇拜的对象)存在已有两千年,大部份被列为基督教。它在个人,即上帝在始祖当中选定者中存在。基督拯救世界,因而以一个主体开始了教会。我们通过这教会追溯历史(见 General History of the Sabbath-keeping Churches (No. 122)一文)。教会的名称被发现是上帝的教会 (使徒行传 20:28; 歌林多前书 1:2; 歌林多前书11:22; 歌林多前书 15:9; 歌林多后书 1:1; 加拉太书 1:13; 提摩太前书 3:5) ,复称上帝的众教会 (帖撒罗尼迦前书 2:14; 帖撒罗尼迦后书1:4).
这普通名词伸延至上帝的家庭,它被鉴定为永生神的教会(提摩太前书 3:15). 这教会也被称为诸长子共聚的总会或教会 (希伯来书 12:23), 信徒一家(加拉太书6:10)以及外邦的众教会(罗马书16:4).保罗有时提及基督的众教会(罗马书16:16;加拉太书1:22).不过,实际上它们是基督中的众教会。它他也以圣徒的众教会见称(歌林多前书14:33).这些普通名称与加拉太各教会等有相同的效果(例如加拉太书1:2).这些名称指的是最终的结果,即上帝的国(约翰3:5;路加福音22:16;使徒行传28:23,31).在受委派方面,这名称伸延至上帝所爱儿子的国里(歌罗西书1:13).我们不在洗礼时进入教会-被选定者成为教会的一部份-他们进入上帝的国。
无疑的,单数的教会称上帝的教会,复数称为上帝的众教会。没有教会被称为基督的教会。复数的基督的众教会是保罗对罗马人及加拉太人所用的普通名称,意为众基督教会.无论如何,无疑的,保罗和路加及使徒一般皆理解,无论在那里引用,教会的名称是上帝的教会。它们被集体提及时是称为上帝的众教会。这从上述经文中清楚可见。
在应用于个别地点的特别教会时,教会的名称是上帝的教会。地方的名字通常置于其前,即上帝在某个地点的的教会,例如坎培拉上帝的教会。教会作为使徒议会的团体称为上帝的众教会。众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信仰称为“路”。众教会因此适当地被称为上帝的众基督教会。